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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学段(5-6 年级) · 数与代数 · 数量关系

R-III-1

等式的基本性质

相等

课标原文与达标要求点击收起

内容要求

相等

学业要求

相等

内容解释与核心联系点击展开

等式表示两个数学表达式的值相等。对等号两边实施保持相等的同一操作,等式仍成立;这为后续方程学习和例16中的推理提供基础。小学阶段要求在具体问题中感受,不把初中解方程体系整体下放。

小学组课标培训补充来源、解释增量与边界

[!quote] 来源定位 🎬数与代数领域的主要变化与教学改革@马云鹏,三级笔记「数量关系主题详解」。 - 本码增量:把数量关系理解为“用数或字母表达关系或规律”的模型,而不只是一类应用题。观察证据可沿“读懂情境—分析量与关系—解决问题—反思验证”展开;是否必须写字母式仍服从本码所在学段和课标原句。 - 写入位置:内容解释、关键学习经历与证据边界。 - 边界:培训材料作为解释层与教学转译来源,不新增课标主码、内容点或必达要求;课标原文仍是达标口径。

内容细码3 个可定位内容点
R-III-1.1.a

具体问题中的等式

把等号理解为两边相等的关系,而不只是“写答案”的提示。

R-III-1.2.a

等式两边同加或同减

等式两边同时加或减同一个数,等式仍成立。

R-III-1.2.b

等式两边同乘或同除

等式两边同时乘同一个数,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,等式仍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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